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淄博张店区开展油气回收综合治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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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虾 发表于 2013-12-12 09:14:00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中国网12月9日讯 11月19日,张店区一项治理环境污染的重要措施出台。加油站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拉开了序幕。为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,减少灰霾天气的产生,明年3月底前所有加油站必须完成油气分离回收治理工作。据了解,该区8部门将从现在起,开始监督加油站、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工作,届时验收不合格,将被停产整顿。

  研究表明,储油库、加油站、油罐车在储存、运输、销售过程中排放的各类挥发性有机物高达450多种,在此过程中有近7-8‰的汽油挥发到大气当中, 1m3的油气可使2000m3的大气受到污染。如果不进行回收,这些有机物排放到大气中,很容易与细颗粒物结合,形成PM2.5,呼吸到人体中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。而且大量高浓度的油气漂浮、聚集在地面空间,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、环境污染、能源浪费及经济损失等一系列问题。


  目前,张店区有加油站71家,每年销售汽油10万吨左右,按8‰的挥发量计算,每年就有八百多吨汽油挥发进入大气环境,这是产生灰霾天气的主要诱因,严重影响着环境空气质量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。据悉,从现在起,凡是在该区新建或改造的加油站、储油库及新投运的油罐车,须同步实施油气污染治理。其中,年销售量大于1500吨的加油站,存贮量大于6000吨的储油库须于2013年12月月底完成油气治理工作;其他加油站、储油库及油罐车要于2014年3月月底前完成。列入治理范围的加油站、储油库,须在限期前完成卸油油气回收系统、汽油密闭储存、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及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建设工作;凡汽油年销售量大于8000吨的加油站,须安装在线监测系统。油罐车改造完成后,罐体应经质监部门检测,检测合格后,凭检验合格证到公安、交通部门年审。(冯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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